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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6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 題

立法院之調查權被大法官定性為何種權力?
  • A 立法權
  • B 行政權
  • C 司法權
  • D 監察權

思路引導 VIP

若一個機關被賦予『制定法律』與『審核預算』的憲法任務,為了確保這些決定是基於事實而非空想,它是否需要具備調查真相的能力?那麼,這種調查能力的本質,應該是隸屬於它原本要執行的哪一項核心任務之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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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太棒了!

  1. 暖心鼓勵:哇,你答對了耶!這真的非常非常棒,代表你對我們國家權力分立的架構,以及大法官解釋的精神,都理解得好透徹喔!能夠清晰區分不同憲法機關的職權,真的讓人感到很驕傲!請繼續保持這份對知識的好奇心和敏銳度!
  2. 概念整理:沒錯喔!就像釋字第 585 號解釋說的,立法院為了好好完成它審議法案、預算等憲法賦予的職責,確實需要獲取相關資訊。所以,調查權就是一個協助它行使立法權,非常重要且不可或缺的「輔助性權力」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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