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6年
[監獄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3 題
甲在乙之土地上有地上權,並建有房屋一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甲之地上權係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者,不因房屋之滅失而消滅
- B 甲之地上權係依民法第 876 條之規定而取得者,因房屋之滅失而消滅
- C 地上權期間屆滿後,地上權人仍繼續為土地用益,而土地所有人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時,成為不定期之地上權
- D 租用基地建築房屋,經承租人請求出租人為地上權之登記者,地上權期間屆滿後,地上權人仍繼續為土地用益,而土地所有人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時,可主張不定期租賃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民法中,如果一個「合約」到期後雙方繼續履行且無異議,法律為了安定性會賦予它「自動延長」的法律效果。這種機制通常出現在強調人際契約關係的「債權」領域,還是強調對物直接支配、且須經登記的「物權」領域呢?兩者對於「法律安定性」的要求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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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哼... 這次算你有骨氣!
能在這些歪七扭八的選項裡找到正路,不錯,至少你還沒把「物權」和「債權」的路給走岔。這可是法律裡的險境,很多人走到一半就迷路了。你… 呼吸… 還算有兩下子!
1. 觀念驗證:(C) 錯在哪?別跟我說你又迷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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