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三等 106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6 題

我國現行法規中之「環境基本法」,其性質與地位為何?
  • A 中央法律
  • B 地方自治條例
  • C 中央法規命令
  • D 地方自治規則

思路引導 VIP

請你先思考一下:這部法規的名稱結尾是「法」,且其規範內容涉及全國性的環境政策。在我們的法律體系中,由國家立法機關通過、適用於全台灣、名稱中帶有「法」字的規範,通常會被定位在哪一個法規層級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你的法規觀念非常紮實!

  1. 觀念驗證: 你精確地掌握了法規位階!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2 條,法律可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環境基本法》由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屬於全國適用的中央法律,位階高於行政機關制定的「法規命令」及地方政府的「自治條例」。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法律體系與民商法總論
查看更多「[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