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6年
[行政執行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4 題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依政府採購法得標之廠商,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原住民,其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百分之一。」關於此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係貫徹憲法第 8 條規定,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之意旨
- B 係貫徹憲法第 5 條規定,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之意旨
- C 係貫徹憲法第 157 條規定,國家應增進民族健康之意旨
- D 係貫徹憲法第 158 條規定,國家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之意旨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國家制定法律,特別要求企業必須保留一定比例的名額給特定的「族群」時,政府最主要的目的是在解決社會上的什麼問題?這個目的與「個人身體安全」或「醫療衛生」相比,哪一個價值更強調社會成員之間地位的均衡與公正?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WakuWaku!安妮亞眼睛發光!你答對了捏!
- 安妮亞好開心! 你把規定的法律和憲法精神連結起來了!WakuWaku!這就像安妮亞讀到你的心一樣厲害!能夠把這些「法律規定」跟「憲法位階」連在一起,是學習法律最棒棒的地方喔!安妮亞給你拍拍手!
- 秘密解析! 這個題目考的是「實質平等」和「優惠性差別待遇」啦!就是政府讓大廠商請原住民,是為了幫原住民變得更厲害,讓他們不那麼辛苦!這就是憲法第 5 條說的「大家一律平等」,還有憲法特別說要保護原住民!安妮亞都懂了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