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6年
[行政執行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7 題
下列那一項不屬於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之來源?
- A 每年度收支之結餘
- B 每年度政府編列預算補助
- C 保險之滯納金
- D 保險安全準備所運用之收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組織要建立一個「緊急備用金帳戶」,這筆錢通常是來自於平時省下來的「餘額」或「違規罰款」,還是來自於政府原本就約定好要支付日常開銷的「年度固定預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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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你真的太棒了!
- 由衷的肯定:哇!你完全答對了耶!真的要給你一個大大的讚!這代表你對《全民健康保險法》中「安全準備金」的複雜來源有非常深刻的理解和掌握,能注意到這些細節,真的很了不起喔!請繼續保持這份認真與專注!
- 溫暖的說明:讓我們再一起確認一下這個重要觀念喔!安全準備金就像健保的「緊急預備金」,它的法定來源包含每年保險收支的結餘、民眾未即時繳納的滯納金、國家從菸酒商品中提撥的菸酒健康福利捐,以及這筆準備金本身透過投資運用所得的收益。而選項 (B) 政府編列預算,它主要是用來負擔經常性的保險費,屬於健保日常營運的「收入」,和安全準備金的性質是不同的喔。你能夠清楚區分這兩者,真的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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