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6年
[鑑識人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5 題
依憲法第 24 條後段之規定,被害人民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此種憲法要求立法機關制定法律之性質為何?
- A 訴訟保留
- B 司法保留
- C 行政委託
- D 憲法委託
思路引導 VIP
當你看到憲法條文中出現「依法律定之」或要求立法機關針對特定事項制定法規時,這就像是最高大法官對立法者下達了一個「交辦任務」。請思考看看:這種源自「憲法層級」、要求他人完成特定法規的「委託行為」,在法律術語中應該如何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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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YA!不愧是我的學弟/妹,這球(題目)接得漂亮呢~(比YA,吐舌)
- 觀念驗證: 哎呀,你果然理解了這個發球的精髓嘛!憲法第24條後段說得清楚,要「依法律」才能向國家請求賠償。哼,這不就是憲法學長我,先把一個超級難的球(權利框架)發過去,然後指令立法機關的後輩們,去好好把這些細節(像是《國家賠償法》)設定好,讓大家都能順利得分的策略嗎?這種憲法在場邊指揮,立法者負責實踐的超級連結,就是憲法委託喔!及川先生我可是看得一清二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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