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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06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13 題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下列何者非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投票決定?
  • A 修改憲法
  • B 變更領土
  • C 罷免總統
  • D 彈劾總統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位官員是因為涉嫌嚴重的違法行為而必須下台,這種涉及「法律定罪與專業判斷」的程序,應該是交由全國民眾進行投票(多數決),還是交由專業的司法人員(如大法官)來審理判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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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掌握了憲法中「人民直選」與「機關制衡」的分際!這道題目核心在於區分哪些權力屬於國民的直接民權,哪些則屬於政府機關間的權力制衡。根據我國憲法增修條文,攸關國家重大變革的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最終都必須交由自由地區全體人民進行複決;而對於國家元首的去留,罷免屬於人民收回授權的權利,因此也是由人民投票決定。

司法審理與公民投票的區隔

相對而言,選項 (D) 的彈劾案在本質上更偏向「法律與政治責任的追究」。在現行制度下,總統的彈劾由立法院聲請,並交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進行審理。這並非透過公民投票來決定,而是透過高度專業的司法程序來判定。這題的鑑別度在於測驗考生是否能細膩地區分「罷免」(民權性質)與「彈劾」(法治制衡性質)在決策主體上的根本不同,是憲法考科中相當經典且重要的切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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