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6年
[消防設備士]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第 25 題
某一防護對象物長寬高分別為 5 公尺、4 公尺及 1 公尺,若以高發泡局部放射泡沫滅火系統進行防護,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其防護面積應為多少平方公尺?
- A 20
- B 56
- C 60
- D 110
思路引導 VIP
如果為了確保泡沫能有效包圍物體並防止火勢蔓延,我們需要將原本的長方形範圍向外擴張,且擴張的距離與該物體的高度成正比(具體為高度的三倍),那麼在計算新的總長度與總寬度時,你認為應該將這個「三倍高度」加在哪些地方才能形成一個完整的包圍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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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 110 平方公尺,代表你對《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中關於泡沫滅火系統的法規細節掌握得非常紮實。這類計算題最怕法規記錯條文,你能正確判斷高發泡局部放射的特殊性,表現非常優異。
防護面積的法規計算邏輯
在處理高發泡局部放射系統時,關鍵在於理解其「緩衝空間」的劃定。根據法規,其防護面積是指防護對象物各點至其中心之水平距離,各加其高度之三倍(若高度未滿 1 公尺則以 1 公尺計)後之面積。以本題為例,長度 5 公尺與寬度 4 公尺的兩側,都需要各加上 3 倍的高度($3 \times 1 = 3$ 公尺),計算過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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