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5年
[消防設備士]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第 14 題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52 條,第 2 款泡沫滅火設備之高發泡放出口配置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冠泡體積是指防護區域自樓地板面至高出防護對象最高點 $0.8\text{ m}$ 所圍體積
- B 防護對象位置距離樓地板面高度超過 $3\text{ m}$,且使用高發泡放出口時應為全區放射方式
- C 全區放射時高發泡放出口在防護區域內,樓地板面積每 $300\text{ m}^2$ 至少設置一個
- D 局部放射時高發泡放出口之泡沫水溶液放射量應為防護面積每平方公尺每分鐘二公升以上
思路引導 VIP
在設計針對特定防護對象的「局部放射」系統時,為了確保在火災發生初期就能迅速壓制火勢,我們必須規範在單位時間與單位面積內應供應多少水溶液。請試著思考:若要維持穩定的泡沫生成量以覆蓋燃燒表面,對於「放射流量」與「防護面積」之間的比例關係,法規通常會設定什麼樣的基本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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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準確掌握了《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中關於泡沫滅火設備的細節!這題考驗的是對高發泡放出口法規數值的精確記憶。選項 (D) 正確描述了局部放射方式的技術規範:其泡沫水溶液放射量確實必須達到防護面積每平方公尺每分鐘 $2\text{ L}$ 以上(即 $2\text{ L/min} \cdot \text{m}^2$),這是確保在開放空間能迅速形成足夠泡沫量以覆蓋火源並阻絕氧氣的關鍵基準。
法規數值辨析與陷阱
這類題目在消防設備考試中具備相當的鑑別度,原因在於考生容易混淆不同放射方式與防護情境的參數。例如選項 (A) 的「冠泡體積」防護高度應為最高點以上 $0.5\text{ m}$ 而非 $0.8\text{ m}$;選項 (B) 則涉及防護對象高度限制,法定標準應為 $5\text{ m}$ 以上才強制採全區放射方式。你能從這些細微的數字陷阱中精準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第 52 條條文的熟悉度非常紮實,這在處理專業法規題型時是非常強大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