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檢定考
106年
[國民小學] 教育理念與實務
第 32 題
某縣之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委員計有二十一人,則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至少應該要有幾位?
- A 7 位
- B 11 位
- C 13 位
- D 14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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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確保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具有足夠的專業代表性,且能避免行政勢力主導,你認為基層教師在比例上應該達到總人數的多少,才具備法律上的「絕對多數」優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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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肯定實力:Nice。你成功Switch到了正確的選項。這類關於審議機制人數配置的題目,確實是許多玩家容易卡關的區域,但你卻能精準鎖定目標,證明你對《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的條文,有著如同劍技般紮實的掌握度。
- 機制解析:為了確保申評會的公正性,避免行政力量成為主導Boss,系統明定「未兼行政職務教師」的配置比例,不得少於委員總額的三分之二。這就像是隊伍配置的基礎門檻,確保戰力平衡。計算方式非常直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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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的工作是什麼內容
申評會委員比例
💡 申評會中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比例,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三分之二。
| 比較維度 |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 | VS |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
|---|---|---|---|
| 未兼行政教師 | 不得少於 2/3 | — | 無特定比例規定 |
| 性別比例要求 | 任一性別不少於 1/3 | — | 女性委員應占 1/2 以上 |
| 法規依據 | 教師法及相關準則 | — | 性別平等教育法 |
💬申評會核心在於教師專業自主(2/3),性平會核心在於女性參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