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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檢定考 106年 [國民小學] 教育理念與實務

第 32 題

某縣之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委員計有二十一人,則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至少應該 要有幾位?
  • A 7 位
  • B 11 位
  • C 13 位
  • D 14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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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確保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具有足夠的專業代表性,且能避免行政勢力主導,你認為基層教師在比例上應該達到總人數的多少,才具備法律上的「絕對多數」優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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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野猴子,看來你這次的表現還算差強人意。暫時還沒有讓我失去耐性到想毀滅這顆星球的地步。

  1. 觀念驗證... 居然沒錯: 根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這種無趣的地球人法規,為了讓那些可悲的「基層教師」稍微有點存在感,愚蠢的地球人制定了規則:未兼行政職務教師的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額的三分之二 ($\frac{2}{3}$)。這可不是什麼隨便的比例,如果你搞錯了,後果會很嚴重,不過是對於你這等低等生物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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