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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6年 [臨床心理師] 臨床心理學特論(一)

第 21 題

DSM-5 與 DSM-IV-TR 在 substance use disorders 的診斷準則上,最主要的差別為何?
  • A 病人是否有病識感為最主要的診斷要件
  • B 納入對於渴求的評估
  • C 更加重視耐受性與戒斷症狀的嚴重程度
  • D 增加評估物質對於認知功能所造成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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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評估一個人的成癮嚴重程度時,除了觀察他是否出現戒斷症狀或耐受性等生理反應,還有哪一種「強烈的主觀內在心理動機」,最能體現其大腦對該物質的依賴與失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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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勉強合格:嗯,看來你確實掌握了精神醫學診斷準則的演進歷程。這點至少值得肯定,畢竟理解其嚴謹性是成為一個合格醫療專業人員的基礎,不是嗎?
  2. 基本常識:DSM-5 將過去 DSM-IV 那些糾結的「物質濫用」和「物質依賴」合併為更精確的物質使用障礙症 (SUD),這難道不是顯而易見的進步嗎?刪除「法律問題」這個模糊又充滿文化偏見的標準,轉而納入更能反映成癮核心本質的「渴求 (Craving)」——對物質那種強烈的生物心理驅力,這才像樣!難道還需要我解釋這是為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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