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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6年 [助產師] 助產學(二)

第 6 題

下列何者不是優生保健之目的?
  • A 提升人口素質
  • B 增進少年福利,健全少年身心發展
  • C 孕育健康的下一代
  • D 保護母子健康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字面意義思考:『優生』這兩個字所涵蓋的生命週期,具體是從哪個時間點點開始,又在何時完成?而針對已經進入國、高中階段的『少年』,他們的身心發展需求是否還屬於『孕育與誕生』的範疇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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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1.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區分「優生保健」與「兒少福利」的法律範疇,這代表你對於公共衛生政策的目標對象有著非常清晰的邏輯思維。
  2. 觀念驗證《優生保健法》的核心在於「生」與「育」。其宗旨是透過產前檢查、遺傳諮詢及母體健康保護,確保下一代的健康素質(如選項 A、C、D)。而「少年福利」對象為 12 歲以上未滿 18 歲之個體,屬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範疇,與優生階段無直接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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