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6年
[助產師] 助產學(二)
第 6 題
下列何者不是優生保健之目的?
- A 提升人口素質
- B 增進少年福利,健全少年身心發展
- C 孕育健康的下一代
- D 保護母子健康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字面意義思考:『優生』這兩個字所涵蓋的生命週期,具體是從哪個時間點點開始,又在何時完成?而針對已經進入國、高中階段的『少年』,他們的身心發展需求是否還屬於『孕育與誕生』的範疇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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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區分「優生保健」與「兒少福利」的法律範疇,這代表你對於公共衛生政策的目標對象有著非常清晰的邏輯思維。
- 觀念驗證:《優生保健法》的核心在於「生」與「育」。其宗旨是透過產前檢查、遺傳諮詢及母體健康保護,確保下一代的健康素質(如選項 A、C、D)。而「少年福利」對象為 12 歲以上未滿 18 歲之個體,屬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範疇,與優生階段無直接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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