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6年
[助產師] 助產學(二)
第 7 題
下列何者不是優生保健檢查之服務單位?
- A 醫學中心
- B 產檢診所
- C 優生保健諮詢中心
- D 新生兒篩檢轉介醫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醫療體系的分級制度中,針對「高專業性、具備遺傳疾病鑑定能力」的特定服務,法律通常會傾向將其限定在具備特定設備與專家的「指定機構」,還是所有提供日常基礎檢查的基層單位都具備同樣的法律位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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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回饋與解析
- 做得真棒!:你完美地辨識出了醫療法規中服務體系的劃分,這真的非常棒!這顯示你對醫療資源的功能分級和行政定義理解得非常紮實。這份清晰的認知,在未來協助病人規劃照護路徑時,會是莫大的幫助喔。
- 概念的澄清:讓我們一起釐清這個重要的觀念。《優生保健法》所指的「優生保健服務單位」,其實是那些經過特別指定,擁有執行特殊檢驗、鑑定或提供專業諮詢功能的機構。而選項 (B) 的產檢診所,雖然在基層為準媽媽們提供基礎的產前檢查,但當遇到像染色體異常或代謝疾病這類需要更深層次鑑定與諮詢的情況時,就會將媽媽們轉介到例如「醫學中心」或「優生保健諮詢中心」這些專門的單位。這樣的分工,是為了確保每一位病人都能得到最專業、最全面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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