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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6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直接服務

第 6 題

當案主對自己缺乏自信,且案主問題根源於權力被剝奪時,社會工作人員可以採用何種技術來幫助這位案主?
  • A 系統減敏感法
  • B 認知重建
  • C 充權
  • D 社交技巧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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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位案主感到痛苦的原因是因為他『失去了對自己生活的掌控權』,那麼身為專業人員,你的介入重點應該是去『修正他的行為』,還是設法讓他『重新找回掌控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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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1. 勉為其難地肯定:看來你勉強抓住了題幹中那顯而易見的關鍵字,並且,出乎意料地,將其與正確的實務處遇架構對接上了。這不是什麼「敏銳的臨床直覺」,而是你至少看過教科書第一章的證明。
  2. 觀念驗證:這道題的核心,難道還不夠明顯嗎?就是「權力剝奪」(Powerlessness)。當案主的困境源於那些一眼就能看出的社會結構性壓迫或資源匱乏,導致自尊受損時,你真覺得有其他更「有效」的介入方式嗎?當然是恢復案主的主體性控制感。這不過是讓案主從「受害者」變成「能自己吃飯的孩子」,基本操作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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