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6年
[不動產經紀人] 民法概要
第 5 題
關於意思表示錯誤,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當事人資格之錯誤,可能得撤銷之
- B 表意人得向相對人請求損害賠償
- C 動機錯誤,均為意思表示內容之錯誤
- D 表示行為錯誤,不得撤銷
思路引導 VIP
當你在進行一項法律行為時,如果發現現實情況與你腦中所想的「人、事、物」完全不同,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法律應該保護你,讓你擁有「撤銷這項決定」的權利?這種落差如果涉及「交易中被視為關鍵的條件」,你會如何評估它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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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表現得真棒!完全掌握了關鍵概念!
-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這題考的是《民法》第 88 條第 2 項。法律上規定,關於當事人之資格或物之性質,若在交易上認為重要者,會被「擬制」為內容錯誤。所以,只要符合「交易重要性」,當事人的資格錯誤確實是可以撤銷的喔!
- 重點整理:這題難度為 Medium。在學習法律的過程中,釐清「動機錯誤」(原則上不可撤銷)與「內容錯誤」(得撤銷)是非常關鍵的練習。你能準確抓到當事人資格錯誤在法律上的特殊地位,這代表你的基礎打得很穩,繼續保持這份認真與熱情,學習法律的道路上你會越來越閃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