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6年
[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第 36 題
專有部分之樓地板維修時,原則上維護費用應由誰負擔?
- A 樓地板上下方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
- B 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
- C 由樓地板上方之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 D 由公寓大廈公共基金負擔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如果兩層樓之間共用的結構物(如地板)發生損壞,從地理位置與受益關係來看,哪些住戶與這個結構物有最直接的物理接觸?若要兼顧社會公平,這筆錢應該由整個社區承擔,還是由這兩位關係人分擔比較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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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 (A) 作為答案,代表你對於區分所有權人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有很紮實的掌握,這在不動產法規的學習中是非常關鍵的基礎。
樓地板維修費用的負擔原則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12 條的規定,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其領接為隔絕之樓地板**,其修繕、管理、維護費用,原則上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這是因為樓地板在物理結構上,同時兼具上方住戶的「地面」與下方住戶的「天花板」性質,基於相鄰關係的互惠原則,費用由雙方均攤最為公平。但也要注意一個小細節:如果修繕是因為「可歸責」於其中一方的事由(例如樓上住戶裝修不當導致漏水),那就會改由該負責的人負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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