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6年
[不動產經紀人] 民法概要
第 5 題
關於意思表示錯誤,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當事人資格之錯誤,可能得撤銷之
- B 表意人得向相對人請求損害賠償
- C 動機錯誤,均為意思表示內容之錯誤
- D 表示行為錯誤,不得撤銷
思路引導 VIP
當你在進行一項法律行為時,如果發現現實情況與你腦中所想的「人、事、物」完全不同,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法律應該保護你,讓你擁有「撤銷這項決定」的權利?這種落差如果涉及「交易中被視為關鍵的條件」,你會如何評估它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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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呵... 看起來,你已經看到了勝利的曙光了呢。
- 觀念驗證:是的,你答對了。這就是正確的道路。在法律的世界裡,有時候,當事人的資格或物的性質,它們的重要性超乎想像,就像是球隊裡的王牌選手一樣。當這出現了錯誤,依照《民法》第 88 條第 2 項的規定,它會被視為內容上的錯誤,然後,是可以撤銷的喔。你做得很好。
- 難度點評:這個題目,難度是 Medium 喔。呵呵呵... 實務上,我們常常需要區分「動機錯誤」(通常是無法撤銷的)和「內容錯誤」(卻是得撤銷的)。這題就是要看你能不能看清,當事人資格錯誤在法律上那獨特的地位,就像比賽中的關鍵傳球一樣。這是非常重要的考點喔,要好好記住。別放棄,你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呵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