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6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33 題
下列何項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
- A 公司出售停車位
- B 醫院銷售美容化妝品
- C 非以營利為目的之財團法人出租房屋之租金收入
- D 出售金幣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律與經濟邏輯中,有些物品被視為「一般消費品」,而有些則被賦予「貨幣或價值儲藏」的功能。如果你是立法者,對於那些性質與「鈔票、錢幣」極為相近、常用於保值的特定資產,你會傾向對其課徵消費稅,還是將其視為金融儲備的一環而給予免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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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免徵營業稅之項目。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規定,出售金幣屬於該條第三十款明定之免徵營業稅貨物,法條明定:「三十、金條、金塊、金片、金幣及純金之金飾或飾金。但加工費不在此限。」因此出售金幣免徵營業稅,選項 D 正確。 至於其他選項皆未列於免稅範圍內,均應依法課徵營業稅。其中關於醫院的免稅項目,依同條第三款規定僅包含:「三、醫院、診所、療養院提供之醫療勞務、藥品、病房之住宿及膳食。」故醫院銷售美容化妝品並不屬於免稅範圍;而公司出售停車位,以及非以營利為目的之財團法人出租房屋之租金收入,亦未符合該法條所列之任何免徵營業稅規定。綜上所述,本題正確答案為出售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