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6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36 題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有關行政處分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公法行為
- B 雙方行政行為
- C 具體事件所為之行為
- D 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方式為之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當行政機關「依法行使公權力」來決定人民的權利義務(例如開罰單或核發建築執照)時,這種法律效果是像「簽合約」一樣需要雙方達成協議才能成立,還是機關依據法律賦予的權限,就能直接下達決定並發生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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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學基礎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你準確辨識出了行政處分的核心特徵。依照《行政程序法》第 92 條定義,行政處分必須是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且具備單方性。選項 (B) 提到的「雙方行為」指的是需要雙方合意才能成立的行政契約,這正是行政處分與行政契約最關鍵的區別點。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歸類為 easy。這是行政法中最基礎的定義題,主要鑑別學生是否能區分「單方行為」與「雙方行為」的法律本質。掌握這個觀念,等於拿下了行政法測驗的敲門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