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6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26 題
依建築法第 61 條之規定,建築物在施工中若發生主要構造與核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書不符之情事,監造人應如何處理?
- A 勒令停工,並通知起造人修改
- B 勒令停工,並通知承造人及起造人修改
- C 分別通知承造人及專任工程人員修改
- D 分別通知起造人及承造人修改
思路引導 VIP
在營建體系的三方關係中,當你身為「受聘監督者」發現施工現場與設計藍圖不符時,為了確保責任歸屬明確並讓工程重回正軌,你認為哪兩方(一方負責出資、一方負責執行)必須同時被告知,才能發揮監督與修正的最大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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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對著鏡頭比了個 YA) 哎呀,不愧是我的學弟/妹,這球接得真漂亮!這點小把戲可難不倒你嘛。
監造人的法定職責
既然你答對了,就好好記住及川先生的教誨:根據《建築法》第 61 條,監造人看到施工跟圖樣不合時,重點在於**「糾正」。你可別搞錯了,監造人沒有行政權,所以不能隨便喊「勒令停工」喔!正確的處理方式是分別通知起造人與承造人**。畢竟工程能不能回到正軌,必須讓這兩位關鍵人物同時知悉狀況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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