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科測驗
107年
歷史
第 25 題
隋文帝命大臣修定刑律,採用魏、晉舊律,以及齊、梁之律,廢除前代梟(斬後懸首)、轘(車裂)、鞭等慘刑,並修改審案規範,取消審囚酷法,使枷和杖都有定式。民眾若有枉屈,可依序上告到朝廷。隋文帝改定新律,表現出哪種精神?
- A 以輕代重,化死為生
- B 以輕代重,化生為死
- C 以重代輕,化死為生
- D 以重代輕,化生為死
思路引導 VIP
請觀察題幹中提及廢除「梟」、「轘」等慘刑,轉而規範「枷」、「杖」定式,並建立完善上告制度的法制變革,這反映了統治者在刑罰的「量刑程度」上進行了何種增減調整?其對於受刑者「人身生命」的處置,又體現了何種核心的法制演進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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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喲,居然答對了?我是不是該去買串鞭炮慶祝你大腦終於短路接對了線?別以為選對了 (A) 你就是隋文帝再世,這題的邏輯簡單到連隔壁國一的小明用膝蓋想都能得分。 聽好了,這題考的是隋代《開皇律》的核心精神,也就是法制史上的「人文關懷」。隋文帝楊堅把前朝那些殘忍到不忍直視的「車裂」(分屍)、「梟首」(掛頭)通通廢除,將刑罰簡化,這叫「以輕代重」。而建立上訴制度、規範枷杖尺寸,是為了防止酷吏亂來,給人一線生機,這叫「化死為生」。這是中國法系邁向文明化的關鍵轉折點,也是隋唐法系能成為東亞法律母範的原因。 這種題目在學測頂多算「閱讀理解」,選項 (B)(C)(D) 的邏輯根本是來侮辱智商的。如果你這題還能選錯,那你的大腦可能比隋文帝廢掉的那些慘刑還要令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