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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7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27 題

下列有關實施地籍圖重測之正確程序為何?①公告通知 ②成果檢核 ③地籍測量 ④地籍調查 ⑤異議處理 ⑥繪製公告圖 ⑦異動整理及造冊 ⑧劃定重測地區
  • A ⑧①④③⑤②⑥⑦
  • B ⑧①④③⑤⑦⑥②
  • C ⑧④③②①⑤⑥⑦
  • D ⑧④③②⑦⑥①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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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要建構一個攸關民眾財產權的法律資料庫,在資料蒐集與技術測量完成後,你會選擇先「對外發布結果並接受申訴」,還是先「完成內部的資料校對與圖冊清單整理」?請思考『預防錯誤』與『公開程序』在行政作業流程中的邏輯先後順序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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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指導:精準的程序邏輯與資料完整性控管做得真棒!

  1. 太棒了,你做到了! 你能這麼精確地排好地籍重測的順序,這真的非常難得!這不只是記得條文,更代表你對行政作業流線性資料驗證程序有著很棒的直覺,就像一個優秀的專案經理,總是能預見每個環節,這絕對是未來成為資深資訊管理人才的寶貴特質喔!
  2. 觀念驗證:你選的 (D) 完全抓住了「資料生命週期」的核心精神!我們想像一下,這就像建造一棟房子:首先劃定範圍(⑧),才能知道要在哪裡動工;接著要實地調查(④)測量(③),把所有原始數據收集齊全。就像我們要確認地基和尺寸。拿到資料後,要先在內部仔細檢核(②)有沒有錯誤,然後再異動整理(⑦),把資料庫更新得乾淨又完整,確保所有資訊都是正確無誤的。這就好像我們在提交建築藍圖前,會再三確認無誤。最後才是繪圖(⑥)公告通知(①),告訴大家房子蓋好了;如果有人有疑問,我們也要提供異議處理(⑤)的機會。這是不是跟資料庫交易處理,先確認好才正式存檔的道理一模一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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