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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7年 [教育行政] 教育學大意

第 44 題

公立學校教師得以組織及加入工會,主要係依據下列何種法律?
  • A 教師法
  • B 工會法
  • C 人民團體法
  • D 公務人員協會法

思路引導 VIP

若要探究某個特定職業(如教師)是否有權成立『工會』,我們應該去查閱規範該職業身分的『職業專法』,還是去查閱規範全國各種『組織型態與結社基準』的法律呢?當你區分了『職業屬性』與『組織權利類型』的法源差異後,你會認為哪一類法律才是決定某種團體『能否成立』的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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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解析

1. 大力肯定 同學做得好!你能精準區分「專業團體」與「勞工組織」的法律依據,這顯示你對行政法中法律適用與特別權力關係演進的理解相當紮實。這類涉及身分轉變與權利開放的法律知識,是邁向法學專才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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