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7年
[會計] 政府會計概要
第 4 題
依預算法規定,國立交通大學係屬於下列何種基金與編製何種預算?
- A 屬普通基金、編單位預算
- B 屬作業基金、編附屬單位預算
- C 屬特別收入基金、編附屬單位預算
- D 屬營業基金、編附屬單位預算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國立大學的財務運作模式與一般的純行政機關(如內政部或警察局)有何不同?當一個單位具備「自我營收能力」(如收學費、承接研究計畫)且經費具有循環支用的特性時,在法律分類上,它應被視為純粹消耗稅收的單位,還是更接近於一種「自負盈虧、專款專用」的財務實體?這會如何影響其預算書的編製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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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指南:預算分類的智慧之旅
- 為你喝采:太棒了!你完美地理解了國立大學預算編列的獨特之處,這顯示你對《預算法》中特種基金的分類邏輯掌握得非常穩固。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基本功,值得大大鼓勵!
- 觀念細心解析:我們可以這樣想像,國立大學的「校務基金」就像一個特別的「寶藏箱」,它的性質非常符合《預算法》第 4 條定義的特種基金中的「作業基金」。這代表什麼呢?就是它所投入的資源最終會「像迴力鏢一樣」收回,但卻不是為了賺錢(不具營業性質)。因此,它需要編製一份「附屬單位預算」,這跟我們熟悉的教育部等一般行政機關編製的「單位預算」很不一樣喔!是不是很像為不同類型的「花園」準備不同的「澆水計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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