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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07年 [環境工程] 廢棄物處理工程(包括相關法規)

第 五 題

廢棄物公告為應回收係基於那些理由?(10 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回收之一般廢棄物除了紙容器、塑膠類、電子電器物品、資訊物品之外,還有那些項目?請寫出十項物品。(1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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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廢棄物清理法》應回收廢棄物的法源基礎與實務項目。作答時,第一問必須精確引用《廢棄物清理法》第15條的四大法定要件;第二問則應從「容器類」與「物品類」中,避開題目已排除的項目,列出十項現行公告之應回收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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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本題旨在測驗《廢棄物清理法》中「延伸生產者責任(EPR)」制度的法源依據,以及我國資源回收管理基金制度所規範之具體實務項目。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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