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7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
第 20 題
依據我國現行租稅制度,目前對於房地產交易及其資本利得之課稅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對於持有期間在 2 年內的不動產買賣,須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 B 目前已廢除土地增值稅,改採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
- C 在民國 102 年 1 月 2 日以後取得之不動產,且持有期間在 2 年以內者,須適用房地合一課稅制度
- D 民國 100 年購入之土地於 105 年 6 月出售,所產生之資本利得,免徵綜合所得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法律不溯及既往」與「避免重複課稅」這兩個法理出發:如果某項資產是在一項重大的新稅制法規通過前就已經買入的,依照租稅公平原則,政府對於這筆資產的「土地部分」獲利,通常會保留原本就存在的哪一種地方稅目來課徵?而既然已經課了那項稅,在所得稅法上又會如何處理以避免負擔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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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親愛的,你完美掌握了關鍵!太棒了!
哇!看到你這麼精準地辨析了台灣不動產稅制的「新舊制轉折點」,學長/學姊真的為你感到驕傲!這說明你對法規的時間效力與實務運作,有著非常棒的理解能力,真的超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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