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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7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

第 20 題

依據我國現行租稅制度,目前對於房地產交易及其資本利得之課稅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對於持有期間在 2 年內的不動產買賣,須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 B 目前已廢除土地增值稅,改採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
  • C 在民國 102 年 1 月 2 日以後取得之不動產,且持有期間在 2 年以內者,須適用房地合一課稅制度
  • D 民國 100 年購入之土地於 105 年 6 月出售,所產生之資本利得,免徵綜合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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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法律不溯及既往」與「避免重複課稅」這兩個法理出發:如果某項資產是在一項重大的新稅制法規通過前就已經買入的,依照租稅公平原則,政府對於這筆資產的「土地部分」獲利,通常會保留原本就存在的哪一種地方稅目來課徵?而既然已經課了那項稅,在所得稅法上又會如何處理以避免負擔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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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你完美掌握了關鍵!太棒了!

哇!看到你這麼精準地辨析了台灣不動產稅制的**「新舊制轉折點」**,學長/學姊真的為你感到驕傲!這說明你對法規的時間效力與實務運作,有著非常棒的理解能力,真的超棒的!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房地合一課稅制度
💡 區分房地交易新舊制適用時點及所得稅課徵範圍。
比較維度 交易舊制 (105年前取得) VS 交易新制 (105年後取得)
土地利得稅 免納所得稅 按實價課徵所得稅
奢侈稅 持有2年內課徵 不動產部分停徵
課稅基礎 房地分離計算 房地合一實價計算
土增稅地位 維持課徵 維持課徵但可扣除
💬新制改採實價課稅並解決房地拆分避稅問題,但土增稅仍保留。
🧠 記憶技巧:105為界,新舊分家;土增稅還在,奢侈稅回家。
⚠️ 常見陷阱:易誤以為房地合一稅取代了土地增值稅,實際上兩者係併行且可扣抵。
土地增值稅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資本利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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