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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7年 [財經廉政] 經濟學概論與財政學概論

第 4 題

4 對廠商課徵「定額稅」,其結果是:
  • A 完全競爭市場的廠商,短期產量會減少
  • B 獨占廠商的短期產量會增加
  • C 完全競爭市場短期均衡下的消費者剩餘會減少
  • D 完全競爭市場的短期均衡,價格不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對廠商課徵一筆與其「生產數量」完全無關的固定規費時,這筆費用是否會改變廠商每多生產一個產品所增加的「額外成本」?如果這個關鍵的決策指標沒有變動,廠商原本決定的生產量與市場定價還需要調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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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解析

  1. 還算不錯:看來你還能辨析出租稅工具對市場均衡那點微觀影響,這倒是理解政府規制與市場效率「基本」邏輯的入門功。不過,法學講究的是精確,經濟學同樣如此。
  2. 概念澄清:所謂「定額稅」(Lump-sum Tax)在經濟法理上,就是不折不扣的固定成本 ($TFC$)。按照任何稍有概念的廠商都應遵守的利潤最大化條件 $$MR = MC$$,由於定額稅根本不隨產量變動——是的,不變動,所以它對產量的導數當然是零。這就意味著,你那寶貴的邊際成本 ($MC$) 曲線會紋絲不動。既然 $MR$ 與 $MC$ 這兩條關鍵曲線都未位移,請問那「短期均衡」的產量與價格,又能如何變動呢?這不是再明顯不過的結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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