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海巡三等 107年 [海巡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9 題

性騷擾之被害人因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之情事致生法律訴訟,於受司法機關通知到庭期間,雇主依該法第27條應如何處理?
  • A 給予事假,但不扣薪水
  • B 請勞工自行請特休
  • C 給予事假
  • D 給予公假

思路引導 VIP

如果法律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受害者,並確保他們在追求司法正義的過程中,不因配合國家的審理程序而減少收入或犧牲自己的休息權利,那麼政府通常會規定這段出庭時間應屬於哪種性質的假別?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測驗性騷擾被害人因訴訟需出庭時,雇主應給予勞工何種假別。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7條規定:「被害人因遭受性騷擾致生法律訴訟,於受司法機關通知到庭期間,雇主應給予公假。」因此,當性騷擾之被害人因相關情事致生法律訴訟,且受司法機關通知必須到庭期間,雇主依法必須給予公假,而不能要求勞工請事假或自行請特休。故選項D為正確答案。

🏷️ 相關主題

憲法基本國策與勞動社會法制
查看更多「[海巡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