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申論題
107年
[海巡行政] 海巡勤務
第 一 題
107 年 4 月 28 日海洋委員會於高雄市成立後,試敘述海洋委員會相關機關之組織架構有何變革?(15 分)另請依據 104 年通過「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論述其第 2 條規定主要職權事項內容與「海岸巡防法」第 4 條,有何不同?(10 分)試分述之。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作答時應先回顧107年海洋委員會成立的歷史背景,明確點出海巡署降編及新設海保署、國海院的組織變革。其次,運用『組織法(靜態機關職掌)與作用法(動態執法權限)』的法理概念,對比組織法第2條(含機關內部管理如風紀、訓練)與海巡法第4條(對外具體執法事項)的本質差異。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 107年海洋委員會的成立是我國海洋政策的重大里程碑,使海洋事務從過去的分散管理統合為專責機關;而探討機關職權時,必須清楚區分「組織法」賦予的靜態掌理事項與「作用法」授予的動態執法權力。 【論述】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