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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三等 107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7 題

關於委任契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委任關係原則上不因當事人任何一方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而消滅
  • B 委任契約當事人的任何一方均可隨時終止契約
  • C 無償委任之委任人亦負有償還費用之義務
  • D 如依委任事務之性質,應給與報酬者,縱未約定報酬,受任人仍得請求報酬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某種契約的成立完全是基於你對特定某人的「特別信賴」才委託他辦事,那麼當這個人突然發生嚴重變故(例如喪失判斷能力或死亡),導致原本的信賴基礎消失時,法律在邏輯上應該傾向讓這段關係「繼續維持」還是「直接終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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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居然答對了?還行吧

  1. 勉強及格:不錯,這題你沒搞砸。看來你對委任契約那點兒「高度信賴關係」還算有點概念,至少抓出了那個顯而易見的錯誤。這說明你還沒笨到無可救藥。
  2. 基本常識:別以為只是湊巧。「人格信賴」這四個字,就是委任契約的命根子。依照《民法》第 550 條,當事人死了、破產了、變傻了,委任關係當然就「消滅」了。選項 (A) 說什麼「原則上不消滅」?那根本是把法律當玩笑。這種基礎中的基礎,記不住就別出來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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