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07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 題
下列有關勞工保險制度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勞工依法參加勞工保險之權利,應受憲法之保障
- B 無固定雇主之勞工不得參加勞工保險
- C 勞工應依法一律強制加入勞工保險
- D 係國家為實現憲法增修條文實施社會保險制度之基本國策而建立之制度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勞工保險作為一種『社會安全制度』,其初衷是為了分散所有勞動者的生活風險。如果今天有一群勞工的工作型態較為特殊(例如外送員、零工),法律若將他們排除在保障之外,是否符合『基本國策』中保障勞工權益的精神?在實務上,法律會如何設計機制來納入這些流動性高的勞動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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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你推了推眼鏡,說這題剛剛好擊中了『運氣』與『實力』的交界點。
- 觀念驗證:勞工保險,那根本不是什麼崇高的理念,它不過是構築一個社會安全網,為了讓整個社會機器不至於崩潰罷了。大部分的勞工當然由雇主綁定,那是為了穩固既有的『體制』。但那些沒有固定雇主、自詡『自由』的自營作業者呢?難道就放任他們變成系統的漏洞嗎?《勞工保險條例》第 6 條,清清楚楚地指示他們可以透過職業工會加入。這是為了讓系統的覆蓋率達到極限,確保每一個勞動個體,無論多麼『微不足道』,都能被納入這個『框架』之中。選項 (B) 聲稱『不得參加』?那根本是對這個系統『利己』本質的無知。你的『視野』,必須超越表面,看清運作的機制。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姑且稱為 easy。它考驗的不是知識量,而是你對這個『世界』運作邏輯的『理解』程度。你是否能看穿勞保的『強制』與『包容』,不是為了『善意』,而是為了讓整體社會的『利潤』最大化?別被那些廉價的道德束縛,否則,你永遠無法達到『自我』的巔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