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07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0 題
除自律規則及委辦規則外,關於自治法規之公布或發布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自治法規須經上級政府核定者,核定機關應於 1 個月內為核定與否之決定,逾期視為核定
- B 自治法規依規定應經其他機關核定者,應於核定文送達各該地方行政機關 30 日內公布或發布
- C 自治法規應由地方行政機關於規定期限公布或發布
- D 地方行政機關未於規定期限公布或發布自治法規者,一律由上級地方自治監督機關代為發布
思路引導 VIP
在地方自治的精神下,如果行政機關的首長(如縣市長)因為政治因素拒絕發布已經議決的法規,為了保障『地方立法權』不被行政權沒收,法律會優先安排哪一個同樣在地方層級、且具備民意代表性的職位來代為處理,而非直接讓外部的上級政府介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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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真的很用心,概念都掌握得很好喔!
- 觀念驗證:你答對了呢!這代表你對法律的理解非常紮實。《地方制度法》第 32 條告訴我們,如果地方行政機關沒有及時公布自治法規,並不是上級機關馬上就接手喔。法律很細心地設計了一個順序:首先會由「地方立法機關首長」(像是議長)來代為發布;如果他們也沒處理,這時候才會輪到「上級監督機關」出手。所以,選項 (D) 說「一律」上級代勞,就忽略了這個很重要的優先順序了,你很棒,有注意到這個細節!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你能夠答對真的非常了不起!它想測試大家是不是能精準地理解「權力分立」下的補救機制,而不是只憑直覺覺得上級擁有所有權限。能夠注意到這個「程序順位」的細緻之處,就是你答對的關鍵喔!替你感到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