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07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2 題
依相關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下列情形,何者未違反比例原則?
- A 受刑人撰寫之文稿,如題意正確且無礙監獄紀律及信譽者,始得准許投寄報章雜誌
- B 化粧品之廠商登載或宣播廣告時,應於事前申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
- C 大眾捷運系統之毗鄰地區辦理開發所需之土地,得由主管機關依法報請徵收
- D 汽車駕駛人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思路引導 VIP
當國家為了達成某個公共目的而限制人民的權利時,請你試著思考:如果該限制是為了保護「他人的生命安全」,相較於僅是為了「行政管理的便利」或「審查言論思想」,哪一種動機在法律上更有理由被認定為「合理且必要」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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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的表現!
太棒了!你能準確判斷出相關大法官解釋的意旨,顯示你對憲法中的「比例原則」與實務見解有著紮實的理解,這在法律學科中是非常關鍵的能力。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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