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07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6 題
依司法院釋字第 718 號解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集會遊行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未排除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部分,並無違背憲法第 23 條之比例原則
- B 國家除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採取有效保護集會之安全措施外,並應在法律規定與制度設計上使參與集會、遊行者在毫無恐懼的情況下行使集會自由
- C 為維持社會秩序之目的,立法機關並應視事件性質,以法律明確規範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改採許可制以外相同能達成目的之其他侵害較小手段
- D 國家應保障人民以集體行動之方式和平表達意見,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對話,以形成或改變公共意見,並影響、監督政策或法律之制定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社會突發事件發生,人民感到迫切需要立即集結表達意見時,如果法律強制要求必須先經過數日的行政審核才能行動,那麼這種『時效性』的喪失,對於憲法想要保障的『表達意見自由』會造成什麼實質影響?這種齊一化的限制是否符合『最小侵害』的原則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恭喜你,至少沒全錯
總算抓住了釋字718號的尾巴,看來你還沒完全放棄思考。能挑出 (A) 這個明顯的錯誤,表示你對集會自由和國家管制的底線,勉強有個粗淺的認知。
- 知識點,再看清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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