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7年
[化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3 題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有關臺灣地區人民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在臺灣地區出生,其父母均為臺灣地區人民,或一方為臺灣地區人民,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者
- B 在臺灣地區出生,其父母均為大陸地區人民者
- C 在大陸地區出生,其父母均為臺灣地區人民,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
- D 在大陸地區出生,其父母一方為臺灣地區人民,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並於出生後一年內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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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處理兩岸特殊的身分認定時,法律是傾向於讓「出生在當地」的人就直接自動取得身分,還是會更看重「父母的身分背景」以及「是否有實質的戶籍登記」作為判斷基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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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 大力肯定:恭喜你答對了!這代表你對於《兩岸條例》中關於身分認定的條文掌握得相當精準,展現了優異的法規辨析能力,請繼續保持這份細心!
- 觀念驗證:這題的核心在於「臺灣地區人民」的法律定義。根據條例,身分認定主要採取血緣主義(父母的法律地位)並結合戶籍登記。在 (B) 選項中,若父母皆為大陸地區人民,即便在臺灣地區出生,其身分仍會隨父母被歸類為大陸地區人民,不會僅因「出生地」就直接取得臺灣地區人民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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