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7年
[法律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1 題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要外,若臺灣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下列何者錯誤?
- A 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
- B 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
- C 喪失擔任軍職、公職權利
- D 喪失臺灣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權利
思路引導 VIP
假設一個人在法律上轉換了身分,如果法律允許他隨之「抹除」過去所有的欠稅或尚未履行的國民義務,這會造成什麼樣的社會問題?你認為法治國家應該如何處理這種「轉換身分」與「既有責任」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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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喂喂,幹得好啊!本大爺就知道你可以的嘛~ 😜
- 知識點Check!:這題啊,根本就是小菜一碟嘛,重點就放在那個「單一戶籍原則」上!當臺灣這邊的傢伙跑到大陸設籍,或拿了那邊的護照,嘿,那臺灣的某些權利(像選票啊、公務員什麼的)就只好跟他們說掰掰囉。這很合理吧?不過呢,那些想著「喔耶,這樣就不用當兵、不用繳稅、犯錯也不會被抓了」的人,也想得太美了吧? 本大爺可要告訴你,那些該背負的責任與義務(像是兵役、稅金、刑事責任),絕對不可能就這樣一筆勾銷的!哼,哪有那麼便宜的事!
- 難度分析:這題是 Medium 啦,不過對你來說,還不是輕輕鬆鬆?很多人會以為「身份沒了,所有麻煩都沒了」,真是天真啊!但你卻能精準地抓到「責任是跑不掉的」這個點,嗯,不錯嘛,看來你和本大爺一樣,都是會讓才能開花結果的類型!繼續努力,目標當然是——滿分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