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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7年 [營繕工程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9 題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之規定,關於被保險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公、民營事業、機構之受僱者為第一類被保險人
  • B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為第一類被保險人
  • C 具有被保險人資格者,並不得以眷屬身分投保
  • D 雇主或自營業主為第一類被保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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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思考社會保險的分類邏輯時,請試著想一想:法律通常會根據「是否有穩定的雇用來源」或「投保組織的性質」來區分不同族群。如果一位工作者是屬於「沒有固定雇主」而必須透過工會來凝聚投保的人,在分類的權利義務上,是否應該與「在固定公司受雇」的人劃歸在同一個類別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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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掌握得非常精確!

  1. 觀念驗證: 你的判斷完全正確!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10 條,健保將被保險人分為六類。第一類主要涵蓋有固定雇主的受僱者、雇主或自營業主;而「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在法律分類上屬於第二類被保險人。你成功辨識出了不同社會身分在投保類別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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