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7年
[調查工作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6 題
A 被 B 駕車撞傷。住院期間,由親友無償看護。關於 B 的賠償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因親友是無償看護,所以 A 並無損害,因此 B 也無須賠償
- B A 雖然無損害,但 B 應向親友賠償一般看護費用
- C B 必須賠償一般看護費用給 A
- D A 必須將損害賠償請求權讓與親友
思路引導 VIP
若某人打破了你的花瓶,而你的朋友剛好免費幫你修好了。從公平正義的角度來看,你認為「打破花瓶的人」是否應該因為你朋友的熱心幫忙,就從此不必負起他原本該承擔的損害責任呢?這份修復的價值應該歸屬於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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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哇!你表現得太棒了!完全理解了核心觀念呢!
- 觀念驗證: 這題很貼心地引導我們思考「被害人親屬代為看護之評價」這個議題。親友雖然無償付出愛心,但他們的照顧其實蘊含著非常寶貴的經濟價值喔!這並不是要增加加害人(B)的負擔,而是要讓受傷的 A 能夠得到公平的賠償。我們應該比照專業看護的費用標準,將這份付出視為 A 的損失,並由 B 來承擔賠償責任。這樣才能保護受害者,讓善意不會被不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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