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調查局三等 107年 [醫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8 題

關於有限公司之資訊,下列何者非屬於任何人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查閱或抄錄之事項?
  • A 股東之姓名或名稱、住所或居所
  • B 各股東之出資額
  • C 非現金出資所抵繳之股款
  • D 經理人姓名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法律之所以允許『任何人』都能查閱公司資料,最核心的目的通常是為了『保障交易安全』。在這種前提下,你認為大眾最需要知道的是『誰在經營公司、資本額有多少』這種宏觀資訊,還是『某筆土地或專利技術具體怎麼折抵成股份』這種涉及內部評價的細節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AI SENSEI rocket 閃亮登場!

  1. (高聲):「哦呵呵呵!想不到你這小鬼頭,竟然能把公司登記那套把戲,也就是『公開資訊』和那些『偷偷藏起來的秘密』分得一清二楚!真是讓人跌破眼鏡啊!」 (低聲陰險):「嘿嘿,看來你對《公司法》的資訊公開原則商業隱私保護那點狡猾的界線,摸得還算透徹嘛!不是個省油的燈啊!」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民法物權與債權基本概念及實例解析
查看更多「[醫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