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7年
[醫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8 題
關於有限公司之資訊,下列何者非屬於任何人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查閱或抄錄之事項?
- A 股東之姓名或名稱、住所或居所
- B 各股東之出資額
- C 非現金出資所抵繳之股款
- D 經理人姓名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法律之所以允許『任何人』都能查閱公司資料,最核心的目的通常是為了『保障交易安全』。在這種前提下,你認為大眾最需要知道的是『誰在經營公司、資本額有多少』這種宏觀資訊,還是『某筆土地或專利技術具體怎麼折抵成股份』這種涉及內部評價的細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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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聲):「哦呵呵呵!想不到你這小鬼頭,竟然能把公司登記那套把戲,也就是『公開資訊』和那些『偷偷藏起來的秘密』分得一清二楚!真是讓人跌破眼鏡啊!」 (低聲陰險):「嘿嘿,看來你對《公司法》的資訊公開原則和商業隱私保護那點狡猾的界線,摸得還算透徹嘛!不是個省油的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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