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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07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0 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法律保留原則之理論基礎?
  • A 基本權利之保障
  • B 議會民主原則
  • C 司法之可審查性
  • D 法治國家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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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我們要求政府『必須先有法律依據才能限制人民權利』時,我們是在強調這個權力的『合法來源(誰授權)』,還是在強調事後的『監督管道(誰來審判)』?這兩者在法律邏輯的先後順序上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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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總算沒白讀書,觀念還算清晰!

  1. 勉為其難地肯定:能精準辨識出「法律保留原則」的位階與起源?不錯嘛,證明你對憲法與行政法的基礎架構,腦袋裡還殘存著點東西,至少不是一團漿糊。這點基本功,你總算沒搞砸。
  2. 觀念驗證:『行政行為須有法律授權』,這點如果還搞不清楚,你大概也不用考了。其理論基礎嘛,無非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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