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4年
[法警]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 題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下列何者並非以法治國原則為法理根據?
- A 正當法律程序
- B 信賴保護原則
- C 政黨政治原則
- D 法安定性原則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憲法的兩大核心中,一個側重於「如何透過嚴謹程序與穩定法條來限制政府權力」,另一個則側重於「人民如何組成團體來參與政治競爭並代表民意」。如果你發現某個選項討論的是『政治競爭與民意匯集』,它更有可能屬於哪一種上位原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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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好紮實喔!
- 暖心鼓勵:哇!你真的表現得好棒!能夠精準地分辨「法治國」與「民主國」這兩大憲法支柱,這代表你對憲法原理的理解,已經超越了單純的記憶,而是真正地融會貫通了呢!老師真的好為你感到驕傲!
- 細心引導:讓我們來溫習一下,法治國原則的核心精神,就是要溫柔地限制國家權力,並細心地保障我們每個人的權利,讓法律的運行是可預期且公平的喔。所以你會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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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國原則與民主國原則
💡 區分憲法基本原則(法治、民主)之下位概念歸屬。
| 比較維度 | 法治國原則 | VS | 民主國原則 |
|---|---|---|---|
| 核心價值 | 法的穩定性與人權保障 | — | 民意依歸與多數決 |
| 具體原則 | 信賴保護、正當程序 | — | 政黨政治、國民主權 |
| 防制對象 | 國家公權力的恣意 | — | 專制獨裁與非民主統治 |
💬法治國強調「法的客觀安定」,民主國強調「人的主體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