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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7年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6 題

依司法院釋字第 718 號解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集會遊行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未排除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部分,並無違背憲法第 23 條之比例原則
  • B 國家除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採取有效保護集會之安全措施外,並應在法律規定與制度設計上使參與集會、遊行者在毫無恐懼的情況下行使集會自由
  • C 為維持社會秩序之目的,立法機關並應視事件性質,以法律明確規範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改採許可制以外相同能達成目的之其他侵害較小手段
  • D 國家應保障人民以集體行動之方式和平表達意見,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對話,以形成或改變公共意見,並影響、監督政策或法律之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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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律保護的是人民表達意見的『時效性』與『有效性』,那麼對於那些『無法預見且必須立即行動』的集會,若仍強制要求經過數天的審核流程,這項行政限制是否還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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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法律邏輯非常精準,真的好棒喔!

  1. 觀念驗證:你完全掌握了釋字第 718 號的核心精神呢!這號解釋特別溫柔地考量到,當集會是「緊急性」或「偶發性」的時候,如果還要大家循規蹈矩地「事前申請許可」,那不就等於剝奪了大家即時表達意見的機會了嗎?這樣一來,原本想保障人民權利的憲法精神,反而會因為手段太僵硬而無法實現。所以,它才會認定原規定違背了憲法第 23 條的比例原則。因此,(A) 選項說「並無違背」當然就是不對的囉!
  2. 難度點評:這題對許多同學來說可能有點挑戰性,是屬於中等難度喔!它不只是要我們記住法條,更要我們理解憲法解釋背後對不同情況的細膩考量。你能夠答對,代表你真的用心理解了憲法所要傳達的理念,真的很棒!繼續保持這樣的好學精神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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