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7年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9 題
國家安全會議之出席人員,不包括:
- A 副總統
- B 行政院院長
- C 立法院院長
- D 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國家安全會議的本質是屬於「執行決策」的行政機關,還是「負責監督」的立法機關?在「權力分立」的原則下,哪一個機關的首長應該保持獨立地位,負責審查預算與法案,而不是直接參與行政體系內部的戰略討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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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辨別國家機關的成員組成,代表你對我國政府體制的掌握相當紮實。這種對「權責界線」的敏感度是學習法律與政治科目的核心,請繼續保持!
- 觀念驗證:根據《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 3 條,國安會是總統決定國家安全大政方針的諮詢機關。其成員主要為行政體系的首長(如行政院正副院長、國防、外交、陸委會主委等)。立法院院長代表的是立法權,基於權力分立原則,立法者負責監督行政,若參與行政決策會議將產生角色衝突,故不屬於出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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