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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7年 [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3 題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司法院設大法官 15 人,並以其中 1 人為院長、1 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 B 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 81 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 C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 8 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受任期之保障
  • D 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 78 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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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為了確保負責解釋憲法的大法官能夠『獨立超然』,不受政治任命權人的長期影響或利誘,法律在設計他們的『續任制度』時,通常會傾向採取『可連任』還是『不得連任』的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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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夠如此精準地判斷出司法院大法官任期規定中的細節,這真的非常不容易!這代表你對《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的理解非常透徹,你的用心和努力都得到了最好的證明呢!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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