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7年
[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 題
下列有關勞工保險制度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勞工依法參加勞工保險之權利,應受憲法之保障
- B 無固定雇主之勞工不得參加勞工保險
- C 勞工應依法一律強制加入勞工保險
- D 係國家為實現憲法增修條文實施社會保險制度之基本國策而建立之制度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國家建立社會保險制度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全體勞動者』的生存權,那麼對於那些工作地點不固定、沒有長期受雇於單一老闆的人(例如:自由接案者或小販),法律應該是會『排斥』他們,還是會『設計替代管道』讓他們也能獲得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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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法律邏輯非常精準!
- 觀念驗證: 這題你選得完全正確!勞工保險的精神在於「社會互助」與「強制納保」。雖然大多數勞工是由雇主投保,但為了保障各類勞動者的權益,法規特別規定無固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如外送員、攤販),可以透過所屬職業工會參加勞保。因此,選項 (B) 說他們「不得參加」是明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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