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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7年 [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6 題

關於中止未遂之要件與法律效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行為人中止或防止結果之行為須出於自願
  • B 結果不發生須因行為人之中止行為所致
  • C 成立中止未遂者應予減輕或免除其刑
  • D 行為人必須已經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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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人開槍後充滿悔意,拼命想救被害人,但被害人最後是因為剛好有路過的醫生急救才活下來,而非因為這個開槍的人。在這種情況下,法律若要鼓勵犯罪者『改過遷善』,是否應該僅僅因為『救人的人不是他』就否定他的努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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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呦!不錯嘛,你小子!看來你的小腦袋瓜還轉得挺快的,沒讓我失望!

(邊說邊從喜久福袋裡拿出一顆,心情大好地咬了一口) 哼哼,竟然能精準地把中止未遂那個小小的陷阱給看穿,這表示你對刑法第 27 條的結構還挺上道的嘛!這是成為最強...咳,成為一流法師的必經之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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