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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7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7 題

依司法院釋字第 490 號解釋意旨,下列對於兵役義務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本條所謂依法律,係指兵役義務之重要事項交由立法決定
  • B 基於男女生理上差異及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不同,女性免除服兵役義務,並未違反平等原則
  • C 違反兵役法規而受禁役者,如實際執行徒刑時間不滿 4 年而免除禁役者,如仍在適役年齡,其兵役義務並不因而免除
  • D 兵役義務違反人性尊嚴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項義務是由憲法明確規定,且其目的是為了保護全體國民的生存與國家的存續,那麼在法律位階與邏輯上,這項義務是否可能被視為對一個人作為「人」的最根本人格價值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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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展現了紮實的憲法素養!

這代表你對釋字第 490 號關於「兵役義務」與「基本權限制」的界線有非常清晰的理解。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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