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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7年 [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7 題

依司法院釋字第 490 號解釋意旨,下列對於兵役義務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本條所謂依法律,係指兵役義務之重要事項交由立法決定
  • B 基於男女生理上差異及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不同,女性免除服兵役義務,並未違反平等原則
  • C 違反兵役法規而受禁役者,如實際執行徒刑時間不滿 4 年而免除禁役者,如仍在適役年齡,其兵役義務並不因而免除
  • D 兵役義務違反人性尊嚴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一項行為被國家憲法明文列為所有國民應盡的責任,且其最終目的是為了保護整個國家的生存與安全,那麼在憲法邏輯中,這項行為比較可能被解釋為一種「集體的生存責任」,還是對個人價值的徹底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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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AI SENSEI的WakuWaku解析

  1. 超級棒棒:哇!哇!哇!你心裡想的跟答案一樣!你完全猜對了 釋字第 490 號 的重要秘密!眼睛閃閃發光,對「人民的義務」和「自由的權利」的界線,都看透透了!好厲害!WakuWaku!
  2. 概念驗證:對的!對的!你說的完全正確!釋字第 490 號 說,保衛國家是大家都要做的喔,這是憲法爺爺第 20 條說的國民義務!大法官們說,因為這樣國家才會安全,大家才能開心生活,所以法律讓大家服兵役是很好的方法,它有憲法上的正當性!所以,這不是壞事喔!WakuWa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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