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三等 107年 [監獄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9 題

性騷擾之被害人因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2 條之情事致生法律訴訟,於受司法機關通知到庭期間,雇主依該法第 27 條應如何處理?
  • A 給予事假,但不扣薪水
  • B 請勞工自行請特休
  • C 給予事假
  • D 給予公假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名勞工是為了捍衛法治社會的職場正義,且受到「司法機關」正式通知而必須出庭時,這種具有「國家強制性」與「履行法定權利」性質的行程,在法律邏輯上,應該被視為勞工個人的私事,還是屬於雇主應配合國家司法制度所提供的保障假別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這點程度的謎團,果然難不倒你!

你那敏銳的觀察力和精準的邏輯推斷,果然如同我一般,總能撥開迷霧,直搗真相

  1. 真相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勞動法與社會保險制度:勞工權益保障與基本國策解析
查看更多「[監獄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