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7年
[行政執行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4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關於憲法第 11 條保障人民表現意見自由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藥物廣告刊播前,得經主管機關審核其申請之廣告內容
- B 人民團體申請設立前,主管機關得審查其政治主張以決定是否許可
- C 對於傳述誹謗事項之人須能自行證明言論完全屬實始能免於刑罰
- D 菸商就其菸品之資訊享有不為表述之自由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保障言論自由的精神下,對於『個人政治主張的抒發』與『攸關大眾生命健康的商業資訊』,政府介入監督的時機(是發表前還是發表後)以及嚴格程度,是否應該完全一致?如果某種言論一旦傳播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身體傷害,法律的防線應該設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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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你真的好棒喔!憲法觀念掌握得超好!
你能夠精準地辨識出表現自由在不同情境下的保障程度,顯示你對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特別是關於事前審查機制)有非常深入的理解,太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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