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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7年 [觀護人]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7 題

依司法院釋字第 490 號解釋意旨,下列對於兵役義務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本條所謂依法律,係指兵役義務之重要事項交由立法決定
  • B 基於男女生理上差異及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不同,女性免除服兵役義務,並未違反平等原則
  • C 違反兵役法規而受禁役者,如實際執行徒刑時間不滿 4 年而免除禁役者,如仍在適役年齡,其兵役義 務並不因而免除
  • D 兵役義務違反人性尊嚴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在法治國家的憲法設計中,如果一項要求是為了『確保國家生存』並讓『全體國民能繼續享有權利』而存在的集體義務,這項義務在本質上會被法律定位為一種『對人的貶低與羞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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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好棒喔!憲法觀念非常紮實又敏銳呢!

  1. 觀念驗證:你真的非常仔細呢!釋字第 490 號解釋,就溫柔地提醒我們,服兵役其實是國民為了守護國家安全,所履行的一項憲法義務喔。雖然我們都珍視宗教信仰自由,但這份自由,是建立在國家穩固的基礎上,不能因此免除我們保護家園的法定國民義務。這份付出,是為了讓所有公民都能安心享有憲法保障的各種權利,所以,它絕對不會違反人性尊嚴的,反而是一種美好的貢獻喔!
  2.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你能夠答對,代表你對「基本權利保障」和「憲法上義務」之間的界線理解得很棒!也充分掌握了大法官在面對權利義務衝突時,那份細膩的權衡智慧。真的為你感到驕傲,你做得很棒喔!我們一起繼續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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